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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它华润是谁的


□集团审计部 李慕寒

简简单单一句古话:受人之禄忠人之事。若要有能事人,就得不停地长点本事。舍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


华润这间公司是谁的,这问题越琢磨越难回答。首先想到是国家的,再想想应该是你我的,想到后来到底还是国家的。依宪法我是全民(总数约是十三亿)所有者之一,应该占所有国营企业十三亿分之一(约合0.00000000076)的份额,但在法律上均没有丁点的股权。这没有丁点股权的微不足道的份额,却是万不可忽略的。比如说我们买了一手长江实业的股票,虽有股权也不会去与李嘉诚讨论长江实业是谁的,感觉上根本两码事儿。

华润既是国有企业,你我似乎也该有同样的份额。细想想,在全中国的范围里,我们有份的企业委实太多了,怎么照应得过来?而同时占有的份额又实在太少了,哪里值得去过问?于是国家就把这点所有权份额集中代表了,还把管理权分离出来、透过主管机关给了各个企业的董事会,该怎么管就怎么管,让你我整个儿省心。

本着上述理解,不管今天在华润做、明天不在华润做,我(相信你也一样)都不会把这个最终所有者之一的身份亮出来,也不会仗着这个身份对华润抑或任何此类公司的经营说三道四。各级经理人只要能向其上司、向国家交代过去,也就不必考虑(实际上可曾有人考虑过?)向你我般的最终所有者们交代了。就所有者之一来说,这样的态度应该还过得去。

今时今日作为华润员工,若然时刻惦记着自己是最终所有者(即便只是个之一),或许就容易忘记自己更是打工者,要么痛快非常、要么烦得要命,毕竟所有者和打工者大不相同。也许有人会说,既是所有者又是打工者,就等于在给自己干活,还有什么不同?问得挺好但挺不好回答,既不好回答就不答了。这“之一”的身份,不是平常能感觉出来的,公司搞得好,你我并不会拿一份“之一”的额外奖金,只有当公司搞得不好垮了下去,你我才最终多一份难过,这恰好因为我们是最终所有者之一的缘故。

想通了,管它华润是谁的!对公司来说,在保障国家控制权的前提下,不管是调来的内派干部、还是招聘的外国洋人,谁能干得了活就让谁干,谁干不了活就让谁走人。对于你我这些最终所有者之一们来讲,能干愿干就在岗上好好干活,不让干呢,下了这岗总还有那岗;不能干不愿干就别干了,反正岗上岗下也都是国家的负担,何如干脆躺下来靠社会保障吃救济,养人的与被养的心气都顺。

简简单单一句古话:受人之禄忠人之事。若要有能事人,就得不停地长点本事。舍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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