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常董办 周丹

企业生产出来的商品,为了与其他生产厂家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会给自己的产品取个牌子。大家都知道拥有好牌子的产品可以卖个好价钱,但越是好牌子,也就越容易受到侵害。自己给产品定了个牌子,并不等于这个牌子就是你的。为了保证它是你的,企业就要到商标局注册自己的牌子,也就是注册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对商标的管理规定并不一样。香港和内地也不相同。在香港,商标注册以“使用在先”为原则。而在内地,商标注册是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商标只有通过申请注册,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企业忽略了商标的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则不享有专用权。别人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滥用你的商标了。而一旦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作为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和经营者反而不能再使用,如果继续使用,则被视为侵权。此外, 未注册商标如果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亦可被视为侵权。这种侵权行为导致的后果是:企业将被迫停止使用苦心经营的品牌,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一个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只有在获得了商标的注册后,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获得法律的保护。

长期以来,企业注册商标都会有一个认识的误区:即正在使用的商标才会想到去注册。事实上,为了保护企业辛苦经营的注册商标,最安全也是最经济的办法就是将商标在全部类别加以注册。这种注册方法可以保护企业少受侵权之苦。至少,当你发现自己在皮鞋上的牌子成了别人衣服的牌子时,你可以告他侵权。此外,当企业的名称与商标的名称相一致时,更加需要这种保护。否则,当辛苦经营的品牌成为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或企业的名称时,要想保护自己的权利可就费时、费事、费力了。

因此,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亦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尽快申请商标注册。而对于那些知名企业和企业的知名品牌,在保证注册本类产品或服务品牌的同时,也需要尽快考虑在其他类别全类注册,以保证有力、有效的打击侵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