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改革,使华润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干部队伍,
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华润干部制度的沿革
 
张俊泉【原华润集团副总经理】
1983年,华润公司改组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将原来为适应香港市场经济的需要所注册的私人公司,明确改为对外经济贸易部所属的国营公司。她既是内地各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在港的总代理,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又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具有香港法人地位的企业。

80年代,华润集团拥有40多家自有企业,30多家合营企业,另有货舱、船只、商场、房地产等,员工有6000余人,其中内派干部700多人,当地员工5000多人。内派干部主要由外经贸部从各专业总公司、外经贸部机关和有关省市经贸单位选调和借调,并在华润各企业、部门担任主要领导或业务骨干。根据有关规定,集团内派干部的派遣、轮换、培养、提拔、待遇等方面,均由外经贸部人事局(司)进行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华润集团的代理业务不断扩大,同时积极认真地开展自营业务,大力加强服务性工作,使华润得到更大、更快的发展。1984年,外经贸部批准同意给华润集团300名机动干部编制,可单独申请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还可聘调财会、理工等专业人才。现在看来,这可算是一项重要的标志性人事制度改革。

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各省市、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企业都开始自主经营,纷纷到港设立机构,华润的总代理业务地位及国内供货渠道和国外销售网络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华润集团内派干部不稳定因素由此明显增加。内地不少单位要往回抽调干部,香港一些中资企业也向华润挖人才,如果这种状况任其发展,华润集团的内派骨干队伍将会被拆散,经营活动更将会出现严重危机。面对这种情况,经贸部人事部门必须转变思想,对华润集团的人事管理必须按企业的办法办,必须把人事权交给华润集团,坚持改革,搞活干部人事制度,给华润在人事权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

外经贸部人事局(司)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并经部领导同意,对华润集团人事管理工作做出了以下改革:1)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外经贸部只管华润集团董(副)事长、总(副)经理的任免,其他干部的提拔、管理均由华润集团自己做主,但要与行政级别挂钩,副局级以上人员仍由外经贸部审批,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华润在内地和海外招收所需的人才;2)理顺内派干部的人事关系,稳定干部队伍,内派干部原则上划归给华润集团自己管理,具体办法由华润集团提出,根据华润集团的需要,外经贸部人事局(司)同干部所属单位和部门疏通关系,帮助华润集团解决干部的归属问题;3)关于内派干部的轮换问题,原则上派往华润的干部应相对稳定,是否需要轮换,由华润自己决定,可在华润的海外企业和内地企业进行;4)关于内派干部的待遇,可施行经济效益、奖金与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具体办法由华润自己制定;5)华润要建立自己的干部管理和后勤体系,凡是划归华润管理的干部,其离退休及其他后勤服务均由华润自己解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华润自主招聘培养的大学生,今天很多人已经走上了集团领导的岗位。而由外经贸部放权予华润自主招聘干部,亦成为集团人事制度上的重大转折点。华润历史上的这两次人事制度改革对于成就华润今天的地位意义重大,它使华润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干部队伍,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的稳定和发展,激发了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使集团各方面的工作得到较快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