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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华润集团一段时间以来的法律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在集团领导的支持下,在集团各部室和各下属企业的配合下,2010年11月26-27日,以“专业·优化·协同”为主题的集团第二届法律工作会议在深圳君悦酒店顺利召开。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监事会领导,外部律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以及集团领导、集团各部室、战略业务单元及一级利润中心总经理、法律人员等共14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

从“破冰之旅”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2009年7月的第一届法律工作会议,被誉为一次“破冰之旅”。本次会议内容丰富,既有总结、又有反思,既有目标、又有思考,开得富有成效。他要求大家深入扎实地工作,充分认识当前集团法律工作面临的环境,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平衡香港和内地两个法律体系的关系;对遇到的问题,特别是股权融资方面的问题进行及时研究与总结,以适应集团资产和业务在国内发展的现实需要。

对于集团下一步的法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继续构建和完善具有华润特色的法律工作体系,加强并购、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支持工作;法律工作要纳入集团整体管理体系,法律从业人员要进一步融入华润;集团法律部要与人力资源部加强合作,培训、培养法律人才;注重法律风险防范。这也是对集团法律工作部门和人员的鞭策和鼓励。

公司律师的工作不单单是纯粹的法律事务,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公司律师既是企业管理的专家,又是股东利益的守护神,还是稳定公平的经营秩序的创造者。法律工作要融入企业管理价值链之中,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会议使集团的法律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集团的法律工作终将迈上新台阶,促进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完善“价值创造型总部”的法律支持和工作内涵。

管理提升,创造价值

作为集团法律部的主管领导,乔世波总经理对新形势下的法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提升,创造价值”。乔总指出,在国资委“一个核心、三项指标”的要求下,集团法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资委的要求和集团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整体力量配置还较为薄弱,难以适应集团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随着集团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逐渐从香港向内地转移,法律人员自身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高面临巨大挑战。同时,法律工作应结合集团整体发展趋势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和完善法律管理体系和具有华润特色的法律文化建设,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

专业、优化、协同

会上,阎飚总法律顾问的《华润集团法律工作报告》回顾了两年来集团法律管理体系建设的进展,总结了集团法律工作主要方面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和计划,明确了集团整体法律工作的主题,即专业、优化、协同,开启了全面建设有华润特色的法律管理体系的进程。

集团法律部积极探索和建设适应华润集团发展的企业法律管理体系,致力于实践“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面法律风险管理,全面提升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质量,推动合规文化的形成,使公司的法制文化成为以国际惯例、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范为内容的承上启下的“合规文化”。

用法律创造价值

作为央企法律工作主管单位的领导,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局长对华润集团法律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周局长代表国资委对华润集团第二届法律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华润集团的法律工作提出了5项要求:经营能力应与法律风险相匹配;法律风险应组合考虑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风险防范不仅要防范风险,还要创造价值;法律事务与经营事务、法律思维与经营思维相结合;风险防范是全员大事,更是管理层的大事。

会议还就商业秘密、公司秘书和知识产权等议题作了专题报告和经验分享,并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区域协同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取得了初步成果。

本次会议是继第一届法律工作会议之后,华润集团召开的又一次法律盛会,在规格、规模上均有了很大的提升。集团领导和各重要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亲临会场,就法律工作建言献策,一方面表明法律文化、法律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同时也体现了集团对法律工作的重视。

企业经营发展不仅仅要依靠法律,还要恰当地利用法律;法律不仅仅要规范社会行为,还要激励创新、保护企业价值创造甚至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助推器。这是法律工作更高层次的价值体现,也是法律深入企业经营方方面面的内外在要求。
[集团法律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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