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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转瞬即逝,加入华润电力已经4年了,还清楚地记得当年接到华润录取通知时的激动心情。我为此而深感荣幸,同时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公司的培养下,脚踏实地地工作学习,在华润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庆幸自己是华润电力的一员,庆幸自己刚工作就遇到关心爱护自己的领导,我更庆幸有一群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帮助、互相激励的同事们,几年的学习和总结,让我积累了一些对法务工作的体会。

树立正确的法务工作指导思想

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事后救火为补充”。2007年1月我正式加入华润电力内审与法律事务部。刚进入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我,此前对企业法务工作的作用与地位,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据了主导思想。

让法务人员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事后救火式的法务工作,不仅耗费企业高层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大量精力,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效果还往往不佳,增加了企业额外的成本及费用支出,不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损失。

事前防范式法务工作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和旁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防微杜渐,将这些经验与教训上升为管理制度,上升为合同条款,使同样的事情不再发生或减少发生的概率,同时减少“事后救火”的频率,为企业减损服务。事前防范式考虑到合同订立后,风险的形成与积累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合同履约的过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时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进、主动控制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消除后发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合同订立中未考虑到的地方,也能及时加以补救完善,从而将法律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

挑选好的合作伙伴

针对项目收购,前期的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尤其是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务部门,需要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考虑问题要十分周全、严密。对合作方做全方位的法律尽职调查,从合作方公司的主体资格、存续状况、设立和变更情况、业务经营、公司信誉、社会评价、重大合同、保险、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险、重大诉讼以及工商档案等涉及的事项做综合评价分析,这就是所谓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另外, 还要看项目开始时合作方对项目的重视及对合同条款谈判细节的把握程度。例如,大家熟悉的涉及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有的投标方在发售招标文件后,就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针对我们发出的招标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很多问题。对此种行为开始我很不解,心想这么多事,这么爱挑毛病还想中标吗?这样的企业在预中标后的合同条款谈判时也会很难缠,但一般确定中标签署合同后,履行合同时恰恰是最省心的。相反,开始不提任何要求的中标企业则是最难缠的。这正是“先小人后君子,把丑话说在前面”。

“万事开头难”,找到一个好的合作伙伴,能使我们接下来的项目合作及合同履行省不少心。

重视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就是合同从开始订立直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书面材料、往来信函、对问题的解释性说明、会议纪要、鉴定文件、视听资料等等。这些资料不是可有可无的,平时不注意收集,到用时就后悔莫及了。应当把法律事务中对“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解,运用到法务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来。比如,要证明格式合同,就得证明,我们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见均未被采纳,而这个就有赖于先前在合同缔约谈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类文字材料。如果没这些东西,格式合同这一点,就无法证明。当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在当事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产生不一致时,法院将按照对提供方不利的解释加以认定和裁断。

曾经历过一些案例,因为合同相关资料缺失造成案件处理上的极大困扰,这也从反面证明了相关资料的齐备为诉讼案件的有效处理所带来的便利。法务人员参与档案管理,就是参与证据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证据不是为了诉讼,但没有证据的支持,谈判也不会有力。

工作以来,尤其是在内蒙项目历练的两年时间里,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东西,不仅锻炼了自己适应各种恶劣生活环境的能力,也逐步熟悉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预防、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通过法律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华润电力的一员,企业的壮大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责任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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