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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集团法律事务部以来,接触的法务案例为数不少,也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前段时间与中粮集团交流工作,于是有了一次深入了解老牌世界500强企业法务管理整体情况的机会,交流下来,感触良多。

一直以来,中粮崇尚依法治企,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审核率100%,在众多央企里,颇有点“法政先锋”的派头,这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企业管理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管理与国家管理有很多相似之处。对企业而言,首先需要“有规章制度可依”。在“立”的过程中,法律部门应积极参与和审核,力求让“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否则,很有可能要么制定的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不具操作性;要么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根本无效。这是企业管理的第一步。

多元化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风险,适用的法律重要性各有千秋。多元的中粮从全产业链不同环节、节点,梳理出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对有关法律进行分析研究、能力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法律专才队伍。一般说来,做任何工作都是越专业,效率越高。但是过度沉迷于细分专业,又限制了发展前景。目前华润的法律人员大部分都是“万金油”,什么专业的人都能来做,但是真正达到专家级的人员,仍然不多。我们可借鉴法律风险评估,确定不同行业的法律侧重点,专注于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通过轮岗,发挥法律人员的潜力。

由于华润的管理链条较长,对下级公司尤其是继承公司的管控力度呈逐步减弱之态。基层公司能否合法经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领导的态度。在历年的工作中,也确实暴露出一些问题。从集团的角度,应定期采取制度性、系统性的方法,对企业的基本风险进行排查。“法律体检”是我从中粮学到的一个好方法。法律体检类似于尽职调查,能够有效地识别出企业基本的法律问题。华润可以借鉴此项工作,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在线填写标准版的测评问卷,开展企业合规问题自评。

在培训和普法方面,中粮的法律培训通过忠良书院对新任经理人和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对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培训,开设法律大讲堂并建立法律部培训小组赴一线业务单位进行培训,并编制多种法律手册、小册子,方便使用。中粮的培训力度和密度对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法律意识培养是做好法律工作的重要支持和保障,我们应更加重视培训和普法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在总结完善“华润法律管理之道”的基础上,培养法律培训师。集团和下属公司总部的法律顾问不仅要做“律师”,更要做“讲师”。

中粮集团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早,基础扎实。中粮集团一直以来积极参与行业内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参加了政府部门主管的多个协会且担任副会长或理事单位,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等多项荣誉。华润集团由于地处香港,之前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沟通较少。

但相比中粮,华润更具后发优势。我们扎根香港几十年,集团领导熟悉香港的法治氛围,一些下属企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面临的法律事务多,也“被迫”加强了自身的法律工作。虽然我们集团法律工作起步较晚,但是通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事实上,我们的法律组织、队伍、人员素质、管控手段、法律视野等已经不输于许多央企。而且,我们作为少有的境外央企,横跨两个法域,涉及国企和外资双重身份,在实际工作中,法律环境更加复杂,面临的难度和挑战,是一般国企少见的。不过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越能够培养出国际视野和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这也是很好的锻炼机会。

华润集团在“十二五”战略中提出了“主营行业主要经营指标要跃居行业前列,关键指标能够与世界同行相媲美”的目标。我相信,一个行业领先者不仅是经营数据的领先,还应该在创新、品牌影响、行业标准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表率作用。因此,与法律事务紧密相关的规范企业管控结构、公平合规诚信的经营、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应该是不断强化的重点,而这些也是企业现代化、一流化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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