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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韦尔奇在回答“最担心什么”时曾经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可见,再伟大的企业也不能完全规避法律风险,华润三九同样如此。作为一间处于严格监管下的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企业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从而构建起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在我看来,公司运营的方方面面均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包括公司治理、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投融资、劳动人事、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它并不仅仅体现在诉讼的多少,亦不等同于诉讼风险,因此企业的纠纷少并不意味着法律风险就低。作为企业管理层,应对本企业及企业所处行业的重大法律风险做到心中有数。

就华润三九所面临的风险而言,首当其冲的是产品质量风险。药品质量安全与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是制药企业的底线,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差错,一旦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对企业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行业监管的合规风险亦是三九需要重点防范的“雷区”,因为医药行业本身的政策调整及监管规定的变化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如GMP标准的提升之于行业调整。身处医药行业,专利、商标及商业秘密等是关系企业核心竞争力及赢利能力的关键,因此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知识产权也是最容易被侵权的,盗用专利技术、商标抢注及形形色色的“傍名牌”行为,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就是重大经营行为所带来的风险,重大经营行为的影响力、金额及其对公司战略的关键性乃至决定性作用往往会对公司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其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如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风险。此外,由于企业所有业务环节都离不开合同,合同是企业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因此合同法律风险也成为了公司最常见、最集中的风险来源,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时时做好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进入华润这几年来,在集团法律部的指导下,华润三九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在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合同管理、专项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

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方面,华润三九已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涵盖专利管理、品牌及商标授权、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制度,并由研发中心、市场及品牌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处三个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专业化程度进行分工,并共同负责相关知识产权具体工作;同时,营销中心及法律团队团结协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维权与专项维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华润三九已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70余项,围绕“999”主品牌在国内外共计注册商标460余件,并作为集团代表申报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与此同时,华润三九始终将合同管理作为法律风险防范的一项基本工作长抓不懈。首先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在法律团队内部设立合同审核组,坚持经济合同100%法律审核;其次,针对工程建设和技改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业务的实际情况,发布了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一批标准合同文本;再者,为防范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律风险,公司还建立了重大合同数据库,将重大合同信息及履行环节资料录入数据库,定期跟踪、分析,对有重大履行风险的,及时对合同的潜在风险出具提示函,并提供相关的防范控制措施或改进建议。

2010年及2011年,华润三九分别开展了一般合同法律风险梳理及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梳理,编制了一般合同法律风险清单及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同时,针对各业务单元法律基础相对薄弱的现状,每年挑选一些企业开展合同法律风险专项巡检,并进行相关培训。

今年以来,借助集团法律职能管控及岗位梳理项目试点企业的契机,华润三九对法律职能管控模式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各业务单元进行问卷调查及实地沟通、调研,根据华润三九目前各业务单元专业法律人员欠缺、能力较弱的现状,提出建设华润三九法律事务共享平台的设想。拟集合华润三九体系的法务人员、资源,在华润三九总部建设专业法务团队,为各业务单元提供更加高效、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并基于此拟定了法律职能管控与岗位序列方案。

几年实践下来,我深深体会到,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必须是一个全员参与的体系,法律风险意识的建立是体系的基础,在完善法律事务体系的基础上,还要努力促使该体系贴近业务。

具体而言,应该有适当的法务管理制度,有严格的法务控制流程,有专业务实的法律团队,有完善的培训安排以支持体系的良好运作。法律风险防范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公司业务在风险承受范围内的持续发展,因此法务工作不能只会说“不”,更需要提供建设性意见,要贴近业务、了解业务、熟悉业务,了解公司战略及经营情况,考虑市场变化,权衡法律风险和业务需求两方面因素,以帮助业务部门作出最佳决定。

做好法律风险防范需要全体员工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重视并切实发挥企业法务人员的作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直到签约前才提交法务人员审查,甚至直至出现纠纷才寻求法务人员支持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法律意识缺失。因此,树立法律风险意识,是企业的一项长期工作,也是管理层的重要工作之一。

当法律问题不再仅仅是法律顾问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是管理团队主动关注的问题,是每一个员工都会重视的问题时,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真正发挥作用了,这样的企业才可能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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