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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事


>>>胡 辉 [集团企发部]

“天道酬勤”,有付出必有收获


记得很小的时候,老人就教诲,做事要专心,一心不可二用。听多了,也就没有当回事,只是经常提醒自己,做事要认真而已。现在想起来,很简单的话,说起来容易,做到就难了,若在做事的过程中能真正品味出其真正的含义,就更难了。

这段时间在北京办一件小事,让我触动颇深,更让我深深地品味到用“心”做事的真正含义:用心做事,不只是做事要专心,不可分心,更为主要的是一种做事的投入,一种做事的激情,一种全力以赴,不做成此事不罢休的“倔劲”。可以说,这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却是做成任何难事所必须的。

在北京办的这件事很复杂,目前很难做,但我们不仅要做,还必须要做成。按老板的原话说,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得办成。要做成此事,就需有所规避,将其做为“特事特批”,初步计算了一下,在报批的过程中,从下到上,再自上而下,一个来回,大概要经过近20多个政府官员签字。而老板从正式要求我们启动此事到完成,也就不到一个半月,就算45天,抛除每周的两个休息日,加上政府官员的出差,就是每个官员每两天能签下一个,也得40天。然而,正因为这样的“特事”让我深深体会了一把,何叫用“心”做事。

这段时间天天跟北京的大大小小的官员打交道,感觉他们中的大部分做事都很认真,也很用“心”。偷闲时,偶尔跟他们聊起啥叫用“心”做事,他们说他们的用心做事的“心”,就是一种“良心”,也就是说,他们在机关里干活,大部分是凭良心干活。上报那么多文件,机构精简了,可活儿没减啊,哪儿干得过来。再加上部门间的扯皮,上报的文,即便半年批下来,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文件审批的快慢,全凭我们的良心。哪儿有像你们这样催文的,政府文件的报批请示,由你们直接参与起草、修改,文件上报定稿前层层领导的修改,都是以特事特办的口气来措词,目的是能让最高领导批准你们干这件事时,有更多的理由。有时领导开会没有时间修改你们的上报文,你们竟然能拿着我们的文,将我们领导堵在饭堂,修改一个半小时之久......用他们的话说,干这件事时已经没把我们当“外人”了,而我们竟还“越权”干了他们的份内活儿。

每天与上上下下的官员打完交道,回到家后,想起上述官员所说的话,就老在琢磨,我们在做这件事时,是不是在方式上太过份了,让他们为了办我们的事,把他们“逼”得太紧了。说实话,在接手办这件事时,老觉得压力大,满脑唯一所想的,就是尽快把这事给办成,而且必须办成,没想其它的。也许这正是一种无意识地在用“心”做事吧,也许正因为这种用心的“劲”,把给我们办事的官员感化了,似乎不帮我们快点办,倒有点不好意思了。在办这件事的过程中,不断有同事给我们说,要让官员加快办这件事,要多请这些官员吃饭,送一些小礼品。现回想起来,这些方式固然很重要,而且必不可少。但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在做某件不为自已的利益的事时,全力以赴,一切在所不惜用心去做时,我想,任何有血有肉的人都会被感化的,都会热情的且发自内心的来帮助你,我想到这时,世上没有办不成的事。

谈到用心做事,又想起一位同事常跟我说:......有什么难的事,不要老说这事、那事如何、如何难,甚至老开会在理论上分析这事不能办、哪事不能办,关键的是对必须办的事,去干才行,事情是干出来的。只有尽最大的努力去用心做了,再做不成,也就只好认了......我想,我的同事所说的,什么事除了用心去做以外,大概是在说,什么事还须“事在人为”。所需做的事,固然很多也很难,关键的是得有人去“为”。誰去“为”;怎么去“为”;什么时间去“为”,却大有学问。有一些事,这拔人“为”不好,换一拔人却能“为”好,也许这是谁去“为”的问题,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太深奥,没干过人事工作,不敢瞎说。唯一有少许体会的就是:什么时间去“为”。记得在金玉工作时,领导让我负责清欠工作,每当回忆起那两年,深感没有“为”好。大家或许知道,欠金玉钱的,小的几百元,多的好几千万元,欠款户达一千多家,但由于没有对某些欠款户及时去“为”到位,直到现在这些欠款户也没主动将欠金玉的钱交回。一回想起此事,就深感内疚,每逢此刻便提醒自己,什么事必须得“为”,而且必须得及时地去“为”,在“为”的过程中,还必需用心地去“为”,在用尽全心去“为”之后,再做不成,只能借用“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来安慰自己了。不过,虽然这样,但还是相信“天道酬勤”,有付出必有收获。现如今,上帝对每个人毕竟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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