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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把青春的歌儿唱得如此完美——从罗大佑、老狼、高晓松到叶蓓以及水木年华
--------- 魏耀东 [华润微电子]

 

 

写歌是一种瘾,回忆是一种病,感伤则是终生治不愈的一种残疾。
———高晓松


如今的年代,流行歌曲几乎成了音乐的代名词,会有很多人说我喜欢音乐,其实就是说我喜欢流行歌曲。记得中国神鹿王军霞在一次夺冠后有记者曾问及她的业余爱好,王军霞说道“我喜欢音乐”,当记者再次问到她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时,王张口就唱道“我们的大中华呀,好大的一个家......”王军霞唱歌时洋溢在脸上的灿烂笑容让我觉得音乐也许在当今社会已经无可奈何地蜕化成了一个干瘪的话梅核了。在那么多万花筒般旋转不停的流行歌曲中,我却一直很钟情校园民谣,从初中一直到现在。

校园民谣是专属于青春的歌儿。

青春总是一个令人心颤的词儿,回忆青春总是伴随着淡淡地忧伤,回忆青春或者正值青春年少的人们把木吉他、口琴、钢琴和纯净的嗓音糅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了青春的歌儿,当青春的歌儿弥漫在校园里,被楼下的男生经常弹唱被楼上的女生起哄或唱和的时候,它就有了一个更为贴切的名词——校园民谣。

对绝大多数70年代出生的人来讲,青春岁月是被各种各样的试卷和大大小小的考试串接起来的,那时很流行题海战术和考试后全校按总分大排队,这样的青春岁月往往写满了无数的失落和希望,苍白与迷茫,能把这样的青春岁月演绎得纯真而又伤感,能够把校园民谣弹唱得不被楼上的女生起哄的男生也真是不是很多。当校园民谣只是零散于昨日的风中,如黄昏的风铃声飘散于某些人的记忆中,我的心里却永远珍藏着一些真诚而又空灵的声音: 第一个成功将校园民谣引入大陆的传道者:罗大佑
大陆校园民谣的奠基者:老狼
大陆校园民谣的集大成者:高晓松
在沉寂多年后仍敢扛起校园民谣大旗的继往开来者:水木年华

说起校园民谣,首先必须提起的人就是罗大佑了,一个台湾流行音乐界黑色的教父级的人物。他所创作的《童年》是我接触的第一首校园民谣了,那时我还在读初中,从大学放暑假回来的大姐带回来一个手抄的歌本,工工整整地第一首歌就是《童年》了,那时还在想处在水深火热资本主义社会的台湾小朋友被落后的腐朽的思想腐蚀地可真厉害呀,怎么能够等到考试以后才会想起该读的书都没有读呢?第二次重新听这首歌已经是在10多年以后的北京了,那时在东华门大街馄炖候对面的王府井音乐书店里我咬着后槽牙斥巨资(300多块呀)买了一张《罗大佑自选辑》,深蓝色的长条形双CD包装,现在在很多音像店里还有盗版在买,这张专辑收录了他95年以前的所有精品,相信很多发烧友都会有收藏这张CD。在这张CD的说明书中,我才发现《童年》这首歌在传入大陆时已经被删掉了很有意思的第2段歌词: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那把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是啊,嘴里有零食,手里有漫画,眼睛还盯着隔壁班的女孩,怪不得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呢。罗大佑写《童年》前后经历3年(76-79)才最终定稿,当时罗大佑还只是台北仁爱医院的一名实习医生,这3年当中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如何让歌词和旋律的密合上了,也就是现在人们评论罗大佑的音乐时经常提到的“词曲咬合”。这种词曲咬合得恰到好处并借助一点点现代摇滚以及说唱的独特音乐风格让罗大佑显得有些少年老成,似乎饱经沧桑,也就是这么一点点内核,这一点点咬合得很好的韵味,恰恰是许多流行歌手所学不到的。当然要做到词曲咬合最重要最可能的因素就是自己填词自己作曲了,自己谱的曲自己填的词才能最容易地咬合在一起了。罗大佑的歌绝大多数都是自己填词作曲,尽管是学医出身,但我觉得他的水平已经远远在五线谱以上很多了,而现在许多港台甚至是大陆的某些著名歌手据我观察甚至连简谱都读不出来的,更不用说自己填词作曲了。

当然了罗大佑的歌曲并不是首首都是自己作词的,最早出道的《乡愁四韵》(74创作)的词作者就是著名诗人余光中,可以说罗大佑在刚刚开始音乐创作时就没有让自己的脚跟跌入脂粉和温柔乡里,而是将乡愁这一台湾人极其敏感的话题带入了自己的音乐当中。可能是因为刚刚出道吧,怕自己实力不够,就借助了余光中先生的名诗。这首诗本来就是一唱三叹,余音袅袅,再谱上简单而又略带忧郁的曲调,确实让人冥想感怀。早期的罗大佑确实是深谙艺术其实是应该极其朴素这一真理的,早期的歌曲基本上也都可以用“简单朴素”来概括,《童年》、《鹿港小镇》、《光阴的故事》都很不错。《童年》里有明快的少年心绪,《光阴的故事》里有跳跃的青春情怀,“流水他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鹿港小镇》却略带哀婉动情,既是一首怀乡之作,又是一首流浪之作,有情有景,有人有物,而决非常见的那种大而无当的音乐,那歌词可以象换衣服一样随意更换,那旋律象卖笑女一样可以人尽可夫,“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爹娘,我家就在妈祖庙的后面,卖香火的那家杂货店。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想当年我离家时她十八岁,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现在有些人觉得这个时期的作品有些幼稚,我倒很喜欢这个时期的他的作品,对他后期的作品(95年以后)很不以为然。后期的作品让人觉得有些罗大佑是在刻意改变自己以显示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创新,其实不断变化是一种追求,固守自己坚持自己的风格更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艺术追求。

在罗大佑之后,大陆也陆陆续续有许多人开始唱校园民谣,但真正全心全意以专集形式来唱校园民谣的只有老狼了,直到写这篇笔记前我才查到老狼原来也有个很俗的名字叫王阳。无疑,老狼唱得最出名的歌,应该算是《同桌的你》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了。《同桌的你》是唱给女孩听的,那种高中校园里特清纯的女孩子,和我们同桌,经常怯生生地向我们借半块橡皮;《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是唱给男孩子听的,那种大学里特耿直的男孩子,就睡在我的上铺,经常不洗脚却总给我们烟抽。男孩和女孩这两个意象非常动人,很对称,很青春洋溢又有些淡淡地忧郁,正如青春坐标上的两极。《同桌的你》是在中央台《94年大学毕业生晚会》上开始广为流传的,应该讲这两首差不多都成了94,95甚至是96届的毕业歌了,其实也只有在大学时唱这两首歌才最有韵味了,只有经历过黑色的7月踏入大学校门以后才够胆才得闲去想一想高中的女同桌,才会远离父母住上吱呀作响的架子床,才会有睡在上铺的兄弟。对绝大多数70年代出生的人,真正的青春期是在进入大学才开始启动的,在此之前的青春的萌动都在被压抑着,都在拼命应付着各种各样的考试,简单并快乐着。跨进大学校门才有点意识才腾出空来东张西望,茫然失措,理应在青春期出现的狂乱和忧伤延迟到大学期才迸发出来,因此当它来临的时候也就格外的迅猛,肉体和心灵都象开上了一条高速公路,四周都是围栏,却无法自行减速,偏偏这两者又是不均衡的,有时候一个会跟不上另一个,当肉体走得太远的时候,在熄灯以后到走廊尽头的水房端着脸盆劈头盖脸冲个凉水澡吼上两句崔健的摇滚也就可以了;更多的时候是心灵走得太远了,必须买包花生米,换瓶啤酒,坐在宿舍楼前的台阶上唱一唱老狼的歌才能吐露一下积藏很久的忧伤......

客观来讲,老狼的嗓音并不出色,并不是那种很另类的歌手,嗓音条件的限制注定他如罗大佑一样要遵循朴素的法则。好在老狼唱歌很老实,很有自知之明,一般都在中音区自由地徘徊,并不刻意到九天揽月,除了少数歌如《模范情书》唱到“我象每个恋爱的孩子一样,在大街上寂寞地成长”时,有点象撕破了嗓子在高音区不可为而为之以外,大多数歌他都唱得很平实,倾诉感很强,有些孤独,有些忧郁。如果说罗大佑有些少年老成的话,那么老狼就是少年初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了。老狼在歌中经常身兼倾诉者和倾听者两个角色,在《蓝色理想》中是倾诉者,恨不得“把所有的心情都摊开来体会,把所有的话都说给你听”,在《模范情书》中是倾听者,很想做“你闲坐窗前的一棵小树,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倾诉如银,倾听如金,两种角色不断转换,正是青春时节心理特点的显示。既渴望和别人交流,打开自己珍藏的日记,又向往离群独处,一个人咀嚼自己的秘密,幻想着把栏杆拍遍,把吴钩看了,又害怕把雕弓拉满,心事太重,就这样老狼把自我矛盾自我调节的青春谱线,把握得较有分寸,将青春的律动唱得惟妙惟肖,细致动听。

我自己认为老狼唱得最好的歌是《青春无悔》,词曲作者都是高晓松,高晓松把自己的专集名字也叫《青春无悔》,写这首歌的时候是91年,高晓松流浪了一圈刚刚回到北京,背上的吉他只剩3根弦了,于是就写下了这首9拍子的歌: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的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仓皇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脸

95年在录这首歌的时候,老狼在录音棚里哭了,他说他唱的时候想起了多年前和他的女友一起在北京8中校门口的树上刻下的字了,老狼在黑着灯的录音棚里,高晓松在控制室里,两人就这样通过麦克谈起了那些往事,谈起了从我们手指尖上滑过的那些叫做岁月的东西。

许久都没有听到老狼的新歌了,据说已经携女友飞往大洋彼岸了,录这首歌时老狼已经27岁了,27岁的人尚可以清楚地回忆起17岁的事情,那么37岁或者更老的时候呢,再回忆起17岁的青春岁月时恐怕又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