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6年是华润集团的“成本效益年”。作为企业“价值效益”的核心环节,财务部门不仅是“业务成本效益”的参与者,更是“资金成本效益和税收成本效益”的主导者。本文提出,加强税收成本效益是企业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希望能够引起利润中心的关注。

税收,不能遗忘的成本
吴克红【集团财务部】
 
企业丛林世界500强的冠军不是来自高科技行业,也不是来自于垄断行业,却是来自美国偏僻乡镇的杂货店——沃尔玛。它的成功要诀十分浅白:对成本控制的无止境追求。

华润定位于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多元化企业,所涉足的行业大都是充分竞争性行业。由于市场给定了竞争行业的毛利上限,对成本控制的能力强弱不仅决定了企业的排名,甚至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

以零售为例,无论何种经营业态,总毛利率已经限在17%-20%的狭小范围内,扣除3%-4%的水电物料消耗,零售增值率仅14%-17%。这个新创造的国民财富在房东、员工、政府和股东间是如何分配的?统计数据显示,房租成本5%-7%,人工成本过5%,税收成本3%-4%,留给投资者的仅1%-2%,收回投资本金尚且不易,盈利难度可想而知。即使是经营十分得力的企业,净利润率也仅略略超过1%。

微利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仅仅控制水电、房租和人工成本已经不够,必须实施包括税收成本控制在内的全面成本控制。

税收是私人部门为使用公共产品而向政府支付的租金。社会秩序、产权保护、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等,是企业开展商业经营所必需使用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租金则是使用者的基本义务。

不言而喻,税收是企业的一项成本。但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的本质内涵究竟是什么,在成本管理中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投入多少管理资源才是恰当的?税收成本是不是可控成本?值得我们深入地思考。

虽然大家都承认,税收属于“成本”的范畴,是财务控制的当然对象。但许多人认为:“税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是政府强制征收的,是不可控费用。”因而无所作为:在实施全面的财务预算时,却把“税收”遗漏在预算之外;在实施全面的成本控制时,对税收成本的管理却极为松弛;税收成本管理不是高级财务官的主要工作范围和考核对象,纳税只是普通会计主管的一项附带工作。由于未能投入适当的专业技术资源,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对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的控制能力欠缺。多数企业对税收的管理现状是“附带管理”、“被动管理”、“躲避(税局)管理”、“公关管理”。

的确,税收并不像“人工费用”一样可以自由增减,也很少像“租金成本”一样可以讨价还价,但这并不意味着税收成本在企业经营中是“绝对不可控成本”。税收的确“法律规定”,但从抽象的“法”到复杂多变的经营活动所应承担的“具体纳税义务”,中间需要经过复杂的记载、判断、计算和繁琐的技术性管理以及行政、法律程序处理。由于企业的营利活动本身可以进行调整,因而广阔地看,企业的税收成本是“相对可控的”,因而也就需要进行相对专业的分工与管理。大多数跨国企业都设立了与“会计核算部门”相对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对税收成本进行全面的预算、监控、分析和改进,就是基于“税收成本可控性”的认识。

面对税务机关100万人的专业队伍,面对被大量赋予刑事责任,面临盈与亏的生死之线,企业的税收成本管理,再不容遗忘。经过1990年代以来十余年的税制改革和法治化建设,税收已经不再是会计人员附带的一项计算工作,而成长为一门独立的成本管理学;税收管理的结果已经不再只是算对与算错、算多与算少的差别,而是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迥异。

目前华润的主要业务已从香港转移到了内地。其中不少利润中心的企业已经在内地经营很多年。如果对内地的税收法律的复杂性、多变性和法律责任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专业资源的投入和产出价值衡量不准,一方面将导致隐性税收浪费,另一方面又不断积累着税务法律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充分关注。

税收,我们不能遗忘的成本。

[作者系集团财务部员工]